海宁:打破资源要素限制,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

2024-04-23 11:21:14

信息来源:海宁市农业农村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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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海宁市通过打造乡村“三支队伍”体系,深化农村标准地改革,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,统筹项目、政策、资源要素合力,破解体制机制障碍,促进集体经济壮大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。2023年,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1.57亿元,经营性收入7.12亿元,实现所有村社经营性收入110万元以上。

一、构建三支队伍体系,打破乡村人才匮乏。一是激发干部干事热情。通过设立集体经济发展奖,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报酬直接挂钩机制,激发村社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实现村集体发展和村干部的互利共赢。二是培育乡村经营团队。开展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试点,村庄经营发展成效显著的职业经理人,最高可获得18万元/年的工资报酬;职业经理人成立运营团队的,按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结果分别给予10万元、15万元、20万元的补助。三是选派高素质农村指导员。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桥梁、头雁和尖兵优势,将好理念、好政策、好资源带下基层。如2023年共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140余人,实现行政村全覆盖,对18个重点派驻村进行重点派驻,全年累计牵头落实项目40个,推动村集体经济增收1500万元。

二、挖掘土地潜力,打通项目落地梗阻。一是腾出空间发展集体经济。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,每年安排不少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%,腾出集体建设用地指标,用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。如第八轮市级“飞地”抱团杭海信息港一期项目,为34个重点扶持村安排共136亩建设用地指标,建设高标准工业厂房。二是创新产业融合机制。出台《pp电子》,为村集体发展一二三产业提供土地要素保障。如盐官稻米全产业链项目取得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35亩,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增加村集体年收入450万元,带动农户增收约480万元。三是推进标准地改革。探索“全域整治+连片流转+标准农地”等改革模式,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,优化土地要素合理配置,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。2023年全市累计实施标准地总面积1.463万亩,预计带动就业人数4942人,增加村集体收入530万元,增加农民收入398.3万元。

三、盘活资源要素,实现农村多元增收。一是盘活村级闲置资金。鼓励“强村”将闲置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模式“借”给“弱村”建设强村富民项目,既解决了“弱村”资金不足、融资困难等问题,又为“强村”闲置资金争取更大的收益。如海宁市10个重点扶持村通过该模式解决市级抱团项目自筹资金6800万元,强村4年累计可增加收益544万元,弱村则可享有贷款贴息额度上浮20%的政策扶持。二是盘活闲置农房资源。鼓励村民将按标准建设的闲置农房打包出租给村集体,由村集体对接有承租意向的企业,把“小散乱”零星出租变为“整片承租、整片打造、整片出租”的集中模式,实现管理规范、价格规范,打造乡村人才公寓。如海昌街道利民村盘活闲置住房2300套,解决周边园区5000名产业人才租房问题,带动全村340余户村民累计增收5000余万元,村集体年收入由150万元增长至700万元。三是规范集体产权产易。将农村集体资产租赁、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、集体资产股权流转等统一纳入市镇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,通过浙农经管系统,将交易延伸至镇村,实现交易申请、审批市、镇、村三级联网,过程资料 “无纸化”。截至3月底,已累计开展农村集体产权交易8848宗,交易金额24.29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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